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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積累、土地使用、與空間正義: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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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建築師雜誌2016年1月號) 2015 年 7 月 28 日上午,包括新莊「美華新村自救會」、輔大中正路商城、瓊林南路社區,以及泰山磚雅厝社區等共八十幾戶居民,持著「假重劃滅村、真搶合法民宅」白布條至新北市府抗議,要求塭仔圳都市計畫退回重擬,因為這個計畫威脅了他們的居住權與工作權。塭仔圳都市計畫區面積達 468 公頃,位於新莊台 65 線快速道路西側,以及泰山新北大道兩側地區,現地上有大片的鐵皮違章工廠。該區於 1998 年發布都市計畫採自辦市地重劃,延宕十年後,經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在 2008 年改採公辦方式實施, 2015 年四月通過市都委會,原預計十一月發布實施。然而新的都市計畫中不但完全沒有劃設工業區,而且還把許多現有民宅劃入道路或公園用地,因此也招拆遷戶指責為「苖栗大埔事件的重現」。 針對民眾的陳情抗議,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則回應說,從紀錄片《看見台灣》的空拍影片中可以看見塭仔圳地區有無數鐵皮屋散落其間,溪水也遭工業廢水污染而變色;塭仔圳都市計畫的目的正是為了改善環境污染和市容,透過全區重劃開發,留設大面積公園綠地,同時整治貴子坑溪與塔寮坑溪流域,提升區域環境品質。因此,他認為在保障民眾的權益下,仍應兼顧都市計畫發展的公共利益。 [1] 張副局長的說法顯然沒有說服居民,因為在 7 月 28 日之後居民仍多次進行陳情活動,而除了「美華新村自救會」之外,塭仔圳工廠業者也組成「新北市塭仔圳先安置緩拆遷自救會聯盟」,要求市府在拆遷之前要做好安置的配套措施。 塭仔圳重劃的爭議引發了一些相當困難的問題。如果說居民的居住權與工作權確實重要,難道區域環境品質的提昇不重要嗎(雖然說貴子坑溪與塔寮坑溪的污染可能是更上游的工廠造成的)?穿越塭仔圳的機場捷運線通車在即,難道塭仔圳不應該提供綠地與優質住宅環境嗎?現地的工廠既然都是違章建築,長期佔用農地,難道不應該拆除嗎?苖栗大埔的抗爭是農民拒絕農地被徵收為工業區,而塭仔圳的抗爭卻是違章工廠拒絕搬離違規使用的農地,是否前者具有法理上的正當性,而後者沒有呢?我認為若要提出有意義的答案,我們就必須把上述問題放在「空間正義」的脈絡中加以檢驗。以下,我將先分析塭仔圳產業群落形成的原因,並呈現部份我和學生們針對塭仔圳廠商進行訪調的結果。 [2] 其次,我將解釋所謂的空間正義意指為何,以及它提供我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