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塭仔圳重劃案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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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104年7月21日) 面積廣達四百七十六公頃的「 塭仔圳重劃區 」即將於下個月公告實施,但也引來當地包括「美華新村自救會」、「新北市塭仔圳先安置緩拆遷自救會聯盟」等市民團體的異議,認為市府沒有做好配套措施就要求他們搬遷,漠視他們的居住權或工作權。站在一個都市計劃專業者的立場,我們認為「塭仔圳重劃案」乃是一個嚴重枉顧都市現實、背離公共利益的規劃方案,應該立即停止實施,重新檢討。 先來看看現實是什麼。塭仔圳地區分屬泰山與新莊兩個行政區,其位置早期屬於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區。在二重疏洪道的工程自1984年起到1996分三階段陸續完工後,當時的台北縣政府於2002年發佈實施都市計畫,解除管制。但另一方面,由於疏洪道的興築緩和了塭仔圳地區的水患問題,再加上新泰地區的工業區用地已不敷使用,因此從1980年代中期起,塭仔圳地區部份地主就開始興建鐵皮廠房,出租給小型工廠使用。三十年過去,在政府放任的狀態下,隨著工業發展的需求,鐵皮工廠的面積在塭仔圳不斷擴大,如今全區約有百分之五十的面積都是鐵皮工廠,據稱有三萬人在此工作或居住。 而根據新北市經發局的調查,在這片鐵皮工廠的屋頂之下,有將近六百家的合法登記公司。這些公司就像一般公司一樣進行生產活動並繳納營業稅,唯一的差別是,其工廠因位於農地上無法進行工廠登記。再者,這些工廠中超過半數屬於機械與金屬製造業,它們不僅在塭仔圳地區內形成緊密的產業鏈關係,也和周邊的相關產業形成協力與共生的關係。當新莊一帶許多傳統製造業者不斷外移到中南部或中國大陸,留下大片閒置工業用地等待變更為商業或住宅用地時,塭仔圳的中小型工廠卻利用其彈性靈活的特性成功渡過全球經濟危機,存留了下來,並為新北市留下了許多勞工就業機會。如今,暫不論其與都市計畫中土地使用管制的落差,塭仔圳地區業已形成了台灣北區的一個 「隱形的」製造業重鎮 。 在了解塭仔地區的現實狀況之後,我們就不能不詑異於新北市政府市地重劃案和現實之間的差距。在市府的重劃案中,有百分之四十四的面積被劃為住宅區,只有不到百分之二的面積劃為工業區。這個土地使用配比就是這個重劃案最不合理之處。試想,新北市住宅的空屋率已高達百分之二十二,每五戶就有一戶空屋;而新莊更在近日成為繼林口、三峽之後,新北市銷售餘屋量最大的地區。如果再考慮少子化帶來的人口減少現象,這些空屋再過二十年也無法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