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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保存與社會正義:樂生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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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我2012年6月在北京清大的演講稿發展而成,修改後的稿子收錄於 反造城市 一 書) 一、遲來的正義         二 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監察院針對捷運新莊線機廠在樂生療養院(以下簡稱樂生院)興建所造成的問題對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捷運局以及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糾正,糾正事由大致如下:首先,捷運機廠原本規劃於輔仁大學東側的農業區,卻「基於土地開發利益,遭致臺北縣前縣長尤清及新莊市長強烈反對」,而選擇「腹地狹小,且位於新莊斷層」的樂生療養院現址,選址作業明顯不當。其次,衛生署未能即時搬遷院民,任續住區範圍擴大,是「潛在不安全隱憂」,且「徒然造成施工困擾、延宕工期」。第三,保存三十九棟院區建築物的「五三〇方案」乃是「政治考量」及「文化保存」凌駕「工程專業」、是「昧於地質不良事實所為之決定」,導致經費增加、工期延宕。最後,「五三〇方案」相較於拆除所有建築物的原始方案,施工困難度及風險性都提高,且地錨工法無法有效穩定邊坡,導致新舊院區都出現毀損。 [1]          自從二〇〇五年三月樂生院民成立「樂生保留自救會」,開啟了長達八年的樂生院保存運動以來,這是官方第一次公開承認捷運機廠選址在樂生院乃是政策上的錯誤。 正因如此,這個糾正案似乎可說是一個「遲來的正義」。然而我們不免要問,遲來的正義還算是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