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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風暴/大學之死…自律與互信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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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刪節部份後,刊登於聯合報2020年7月27日民意論壇) 多年以前,筆者曾經到某大學碩士在職班擔任論文口試委員。在口試結束後,該生的指導教授告訴我,他要求他的研究生在畢業時都必須寫一份切結書,表明如果其論文涉及抄襲事宜,一概由學生自行負責,與指導教授無關。當時我聽聞此事,又覺驚訝又覺好笑。驚訝的是,難道論文抄襲之風已經到如此猖狂的地步,乃至教授要以此手段來求自保?好笑的是,學生是否有抄襲之嫌,老師應該也大致看得出來; 而且論文寫作不比課堂考試,師徒之間互動密切 ,彼此之間應該存在著相當的信任關係,何以這位教授竟會對自己的學生疑若神鬼? 曾幾何時,隨著不少學術主管或政治人物被指控論文抄襲,我們才驚覺這已經變成了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更糟的是,這麼一來指導老師和學生之間也不再存在互信的默契。很多學校或院所,甚至購買了論文抄襲比對系統,學生在口試前必須將全文上傳,看看有多少百分比的內容是重複了別人的文字,而在一定百分比以下的論文,才得以取得口試資格。在過去,學生 對論文的撰寫莫不戰戰競競,深恐寫不出有意義、有原創性的看法,沒有辦法通過指導老師以及口試委員嚴格審查把關,而所謂的 「 抄襲」,從來都不是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但到了今天,學校卻得把所有的研究生都當成小偷來防範。 其實,身為少數承襲了西洋中世紀行會傳統的機構,大學之所以能夠在社會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敬重,在知識的掌握上有一定程度的威信,最重要的是這個機構中活動的個人或團體,都具有高度自律的精神,這也就是一般所謂的研究倫理。研究倫理基礎就是誠信,特別是研究資料的呈現是否可靠,更是建立在研究人員誠信的基礎之上,否則後續的推演論證就完全失去了意義。一般說來,研究者之間採取相互信任的態度,但是一旦有造假或抄襲的事情發生,當事者往往就會遭到被驅逐出學界的命運。因為有這種高度自律的機制,因此大學系統才能擔保自身的信用。 就個人淺見,如今在台灣,大學最大的危機之一就是它在社會中的信用已幾近破產。君不見大學不相信自己的教學研究品質,反倒去尋求各種非學術機構來對自身進行種種的評鑑、排名、或認證。小至以商業資料索引系統來評斷學者的成就(例如 SCI , SSCI ),採用商業機構的考試來當成學生畢業的門檻(例如多益測驗),大至花錢請所謂國際組織來替院所進行品質擔保(例如工程類的 IEET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