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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是否能從國族主義中被解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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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近二十年前,在某次社區營造討論會的場合中,一位與會者提了一個相當尖銳的問題:「到底是廟比較大?還是社區比較大?」就我的理解而言,他的意思是說台灣的鄰里或村落中的「公共領域」往往和民間信仰的祭祀圈相重疊,因此村落中的大小事務通常都會透過廟的組織來處理。相對地,在政府當時不餘力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論述中,卻認為在地居民缺乏「社區意識」,因此要藉由成立社區組織、發掘地方傳統與文化、動員居民參與社區活動、改善公共空間等方式,讓居民認同自己住的地方,進而建立「社區意識」。他的疑問來自於,難道過去以廟為中心的網絡不構成「社區」嗎?為什麼還要另外營造什麼「社區」呢?         二十年前的我,自許為一個進步的空間專業者,同時也參與了某個文建會委託的「社造」案子,心中的答案很清楚:「社區應該要比廟大」。我當時認為以廟為中心的地方社會網絡,誠然對於村落的共同事務有很大的影響力,但是它不夠民主。不夠民主一部份的原因是,這種網絡經常形成一個層級分明的決策體系,其中各家族的男性長輩才有發表意見的權力,這種習俗對於女性、年輕人或者不想遵循地方常規的人都形成了一種噤聲的作用。另一部份原因是這種網絡又經常成為地方政治派系動員的對象,因此無法在此形成民主對話的公共領域。基於上述原因,我當時認為社區營造的重點之一應該是在既有的、以廟為中心地方網絡之外,另闢一個地方事務討論與決策的場域,讓原來沒有機會發聲的人發出自己的聲音。         閱讀Ashis Nandy在Natioanlism, Genuine and Spurious這篇文章中以細緻的方式探討國族主義(natioanlism) 與愛鄉主義 (patriotism) 的之間的差別,讓我想到二十年前這個廟大還是社區大的往事。若今天再要我回答這個問題,我可能不會那麼快說「社區」應該要比較大,因為「廟」和「社區」之間或許未必完全對立。二十年的時間,讓我比較能夠看清楚那個問題背後所牽涉的其實是恐怕是一場政治鬥爭,以及一個新國族建立的大計。文建會在1994年展開「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時,正是李登輝開始對外宣稱台灣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的時候,也是他開始宣揚「台灣人意識」以及「生命共同體」的時候。如果國族正如Benedict Anderson所說的是一個想像的共同體,那當時國家(state)所需要的就是一套能取中國國族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