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運動中的社會設計——美華新村
[本文修改後刊於《2014-2018台灣景觀選-論述部份》(2019)] 建築設計、景觀設計、與都市設計等關乎空間的設計專業,到底能在多大的程度上,為社會負起責任、為邁向更理想的世界盡一份心力呢? 本文試圖藉由檢視一個不太引人注目的個案,來探索空間、社會與設計之間的關係,以及空間設計在社會轉化中可能扮演的角色。這個個案,就是位於新北市塭仔圳地區的美華新村。 空間(社會)運動?社會(空間)設計? 在進入美華新村的故事之前,我想先解釋一下本文標題中的兩個用語:「空間運動」以及「社會設計」。一般人應該比較習慣「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這兩個詞,而且大部份人可能覺得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是兩件毫不相干的事情。我在標題中刻意使用空間運動與社會設計這兩個和傳統用法形成對比的字眼,一方面是想說明,近年來社會運動愈來愈意識到都市空間產生的不平等問題,二方面則是想強調,其實現代空間設計專業的起源,和社會問題的解決息息相關。 空間使用方式如何造成社會的不平等,近年來逐漸為社會科學界所認識。早在1960年代晚期,法國的哲學家列斐伏爾(Henry Lefebvre)就提出了這個看法。列斐伏爾(1976)主張,城市的空間生產,乃是資本主義為了創造其根本利益的一種手段,而且其空間後果經常造成社會資源的不均等分配。舉例而言,從十九世紀中期奧斯曼男爵為巴黎所作的大規模清除式規劃開始,世界各地的市政當局就經常藉由都市規劃的手段,將勞工階級的住宅強遷到城市的邊緣,並把市中心留給資產階級以及統治者來使用。其後,美國地理學家哈維(David Harvey, 1973)也指出,都市規劃的常態運作,往往藉由土地使用分區、都市更新等手段,將公共資源導向偏坦富人與有權勢者的一方;而窮人與其他弱勢團體,則在健康、教育、與福利等公共服務的提供方面,相對遭到漠視或邊緣化。因此,爭取城市空間的生產與塑造權力,就成了弱勢團體進行鬥爭的一個重要場域。這種為改變城市空間而興起的都市社會運動,在二十世紀晚期越來越普遍,其中一個成功的案例乃是1996年在洛杉磯的「公車族聯盟」( Bus Rider Union )發起的運動,他們成功地將洛杉磯原本要為中產階級建設昂貴通勤軌道的市政預算,轉移到對大部份勞工更實用的公車系統改善方面(Soja,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