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會中的都市更新
現代都市計劃 的興起,主要是為了解決 19 世紀工業化初期資本主義城市中惡劣的勞工生活環境。而這種惡劣的都市環境,正是放任的自由市場經濟所產生的後果。因此,都市計劃在本質上乃是為了市民大眾(尤其是勞動階級,無論是藍領或白領)的公共利益,由政府出面以處理被追求利潤極大化的私人企業所迴避的都市議題,諸如公共衛生、公共安全、大眾運輸、公園綠地、勞工住宅等。在這個脈絡之下,都市更新作為都市計劃的一種手段,自然也是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而且也應該由政府來進行主導。 然而,台北市現行都市更新的運作系統剛好和上述的原則相反。首先,由於都市更新需要花費許多時間來協調眾多土地所有權人的利益,困難度相當高,而市府卻沒有足夠的人力來處理個別都更案的問題。另一方面,建商當然更不可能找這種基地進行開發。結果市府就以容積奬勵的方式來誘導建商替政府主導都更事宜,也就是把公部門該做的事,外包給私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