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正義》譯者前言
(本書為Edward Soja所著,由我和二位研究生合作翻譯,前言由我負責撰寫) 正義是什麼?如何才符合正義的原則?這乃是在哲學、法學、甚至神學上千古以來爭論不休的問題。然而,即使很少人能把這個概念說個明白,正義卻也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不斷追求的一個觀念與理想。遠的不說,在近年來與我們切身相關的種種公共政策的議題上,正義這個用語就反覆不斷地出現在公共論述上,信手拈來的例子就包括了社會正義、經濟正義、環境正義、居住正義、世代正義、工作正義、土地正義、乃至於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轉型正義等。姑且不論這些政治或運動標語實際的內涵與指涉為何,但社會大眾對於所謂正義的渴求與呼喚,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這幾年間,隨著哈佛大學教授邁可.桑德爾 (Michael J. Sandel) 《正義:一場思辯之旅》 (2011) 譯作的引介,以及桑德爾本人數度來台的訪問,正義的概念與原則,也逐漸在台灣受到一定程度的關心與討論。不過這裡要先說明 一下,我們這裡所談的正義並非罪刑學上的應報正義 (retributive justice) ,而是關乎社會資源的分配正義 (distributive justice) 。 桑德爾是社群主義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對當代自由主義哲學家約翰.羅爾斯 (John Rawls) 的分配正義觀念提出了批判,後者知名主張是,當個人處在一個假想的「無知之幕」之後,因為無從考慮自己現實的身份地位或命運,因此對於社會運作原則會訂定某種「契約」,使不幸的人遭受不幸的程度降到最低,而這便符合了正義的理想。桑德爾對於羅爾斯的主要不滿在於,個人的存在並非如羅爾斯所設想那樣,像是互不相干的獨立原子,相反地,個人的存在是由社群所界定的,同一社群內的人互相負有責任與義務,正義的原則必須建立在社群成員對於道德與共善的思辯之上。 其實還有另外一位在台灣知名度未若桑德爾這麼高(可能因為不是哈佛的大教授)的政治哲學家艾莉斯.瑪利安.楊 (Iris Marion Young) ,她從更根本的立場對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提出判判。 她在頗具影響力的《正義與差異政治》( 2017 , 英文 原著出版於 1990 )一書中,同意社群主義者對於自由主義的批判,但是認為社群主義的理想容易產生對內壓抑差異、對外排斥異己的後果,結果反而不利正義社會的形成。此外,她也批評羅爾斯的分配正義模型,認為正義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