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否能從國族主義中被解救出來?
將近二十年前,在某次社區營造討論會的場合中,一位與會者提了一個相當尖銳的問題:「到底是廟比較大?還是社區比較大?」就我的理解而言,他的意思是說台灣的鄰里或村落中的「公共領域」往往和民間信仰的祭祀圈相重疊,因此村落中的大小事務通常都會透過廟的組織來處理。相對地,在政府當時不餘力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論述中,卻認為在地居民缺乏「社區意識」,因此要藉由成立社區組織、發掘地方傳統與文化、動員居民參與社區活動、改善公共空間等方式,讓居民認同自己住的地方,進而建立「社區意識」。他的疑問來自於,難道過去以廟為中心的網絡不構成「社區」嗎?為什麼還要另外營造什麼「社區」呢?
二十年前的我,自許為一個進步的空間專業者,同時也參與了某個文建會委託的「社造」案子,心中的答案很清楚:「社區應該要比廟大」。我當時認為以廟為中心的地方社會網絡,誠然對於村落的共同事務有很大的影響力,但是它不夠民主。不夠民主一部份的原因是,這種網絡經常形成一個層級分明的決策體系,其中各家族的男性長輩才有發表意見的權力,這種習俗對於女性、年輕人或者不想遵循地方常規的人都形成了一種噤聲的作用。另一部份原因是這種網絡又經常成為地方政治派系動員的對象,因此無法在此形成民主對話的公共領域。基於上述原因,我當時認為社區營造的重點之一應該是在既有的、以廟為中心地方網絡之外,另闢一個地方事務討論與決策的場域,讓原來沒有機會發聲的人發出自己的聲音。
閱讀Ashis Nandy在Natioanlism, Genuine and Spurious這篇文章中以細緻的方式探討國族主義(natioanlism) 與愛鄉主義 (patriotism) 的之間的差別,讓我想到二十年前這個廟大還是社區大的往事。若今天再要我回答這個問題,我可能不會那麼快說「社區」應該要比較大,因為「廟」和「社區」之間或許未必完全對立。二十年的時間,讓我比較能夠看清楚那個問題背後所牽涉的其實是恐怕是一場政治鬥爭,以及一個新國族建立的大計。文建會在1994年展開「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時,正是李登輝開始對外宣稱台灣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的時候,也是他開始宣揚「台灣人意識」以及「生命共同體」的時候。如果國族正如Benedict Anderson所說的是一個想像的共同體,那當時國家(state)所需要的就是一套能取中國國族想像的新文化論述,同時要有效地讓人民相信這套論述,而「社造」正是肩負了重新打造國族想像的重要工具之一。「社造」實際執行的總工程師乃是時任文建會副主委的陳其南就非常清楚地主張:「國家生命共同體的理念,一定要從社區意識、社區共同體開始建立」,而社區意識的建立正是社造最重要的目標。「社造」很神奇地接合了鄉土之愛和公民社會這兩個看似互相矛盾的理想,並認為前者可以成為後者的精神基礎。就在國家投入大量資源的努力下,「社造」成了世紀之交台灣最大規模的、由政府所主導的一場社會運動。
從某個角度來看,如果先前所說「廟」代表了一個舊國族國家進行地方控制的社會與地理單位,那「社區」就是新國族國家藉以形塑領導權的社會與地理單位。所不同的是,舊國族並不需要將「廟」所代表的民間傳統習俗、慣行收攏至國家的文化論述之中,因為國族想像的基礎與「廟」無關;而新國族卻需要藉由重新創造、發明地方性的傳統,以作為「社區」存在的正當性基礎。我當然不能說「社造」推動至今二十年,所換來的只有一個新國族國家的堅實想像基礎;畢竟,在「社造」政策這把大傘之下,仍然有許多不同的運作方式,而且的確也提供了在村里的政治系統之外,一個競爭性的地方政治管道(例如社區發展會)。但是看到了318運動中的某些支配性論述(例如被包裝在反服貿外衣下的反中情緒、「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的口號等),我不得不懷疑,「社造」運動很成功地綁架了「社區」的理想,讓居民對於地方的鄉土關懷,上昇為對國族國家的忠誠,並轉變成對一種Nandy所說的,自我防禦、恐懼外來者的國族主義,而且成功地把這「基因」傳給了新的一代。
Nandy這篇文章給我一個很大的啟發在於,原來國族主義和愛鄉主義是兩回事。而其中最我最感興趣的論點乃是,愛鄉主義是一種生物性的、領地觀念的感情狀態,而國族主義則是一種深愛自己同類的意識形態。更重要的是Nandy還指出,國族主義其實是一種補償機制,它在人們因工業化與都市化而失去了原初連帶(因地緣關係而形成的社群/社區/共同體,英文都是communiry)、心理上無家可歸時,以國族的形式提供了人們一個替代品,也就是一個偽社群或想像共同體。愛鄉主義的共同體(社區/社群)和國族主義的共同體(社區/社群)不同之處在於,前者與國家(state)之間的關係是鬆散、不確定,而後者和國家的關係則是強制、 明確的。所以我們可以據此推斷,當陳其南說國家共同體要建立在社區共同體之上時,很明確的他是一個國族主義者,而不是愛鄉主義者。另一個推論則是,「社造」之所以能成功建構出一個想像共同體,其實是因為人們原有的、建立在愛鄉主義原則上的共同體可能逐漸式微了,如果不是瓦解的話。那麼這個式微的共同體是什麼?這就把我們帶回了「廟」和「社區」的問題。
如果說所謂「社區」已經被國族主義所綁架,我們現在不如來反思「廟」所代表的地方社會網絡,是否有潛力成為拒絕國族義誘惑的愛鄉主義式的社群。我在這裡沒有太多的資料或經驗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但是以常識性的觀點來看,我會說「廟」或其他民間社區網絡可能提供了突破國族主義共同體的機會。馬上想到的例子是媽祖的信仰,它所形成是閩台兩地共同的某種想像共同體。而另一個例子則來自最近一個反迫遷行動中的小故事。最近由於塭仔圳地區要進行市地重劃,有一處現有的集合住宅被劃成了保護區,因此住戶組成自救會準備進行抗爭。他們開會的地點在社區中的一個小廟,而有趣的是,這個小廟奉祀的其中一位神祇竟然是一個日治時代的警察。這位神祇生前是日治時期任職於嘉義東石的日本警察森川清治郎。雖然是殖民政府的警察,卻在鄉里濟弱扶貧,最後森川警官因為無法接受殖民政府對東石居民課徵的苛捐雜稅,在無力代繳的情況下自盡,身後被居民奉為「義愛公」。後因有東石居民移居新莊,故也將義愛公分靈至此。而這間廟現在也成為當地居民會商自救行動的場所,而且該廟也成為他們行動的某種精神支助,認為這是發揚義愛抗暴 的精神,甚至打算將其申報為文化遺產。(相關報導)也許這體現了愛鄉主義和國族主義間,一種較為複的關係吧。如果這個例子不是特例的話,說不定,到頭來竟是「廟」把「社區」從國族主義中解救出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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