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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景實作與都市想像之重塑:中港大排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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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大排是新莊在新自由主義都市治理下第一個重要的地景營造計畫,但它既非真的河道,也非假的河道;或者也可以反過來說,它既是真的河道,也是假的河道。它是一幅虛擬地景、一片奇觀、一處遊樂場,是一個沒有原物的擬仿物,是在超真實世界中的一個典型場景。中港大排的地景營造不但複製了想像中的清溪川、複製了想像中的農業往昔、複製了想像中的自然生態環境,也複製了想像中的參與式民主。更重要的是,這片擬仿地景掩飾了一個現實:真正的新莊就是中港大排,中港大排周邊的地景其實跟它一樣,真實空間與想像空間已經結合在一起了,成為擬像化的超真實。以批判性地景的策略(地景是面紗)對中港大排進行拆穿或解秘,仍然難以突破新自由主義在這裡佈下的厚重意識形態地勢與地貌。面對這個令人眩目迷惑的超真實情境,為了要找到進步政治的空間,我引用了索雅( Soja 2004 )的第三空間知識論視角作為出發點來分析中港大排的地景。 索雅認為空間乃是權力佈署與運作不可或缺的場所。當權者往往利用生產與再生產差異,創造並延續了社會與空間的區隔,以維繫他們的權力。傳統地理學的空間知識論若不是過於執著於科學方法可以客觀精確度量的空間,就是只聚焦在人類心靈中對空間的主觀認知或構思;但是這兩種模式都在理解空間與權力的關係上都力有未迨。索雅因此提出了第三空間知識論,在結合了前兩種模式之餘,又添加了主體能動性其開放其他的可能性,他稱之為「真實且想像」的空間,被支配者就能夠在「真實且想像」的空間中,擾亂支配者製造的差異、拋棄支配者所界定的主體,並重新定位自己,開拓更多的進步政治運動可能性。就地景的分析而言,第三空間知識論可以連結上英戈爾德( Ingold 2000 )寓居視角的概念,這個概念強調我們必須以實作與操演的角度來理解地景。英戈爾德主張,地景就是寓居,因為我們不是從外部觀看地景,而是身處其中環視我們的世界,用自己的想像力塑造出有關地景的概念。 寓居視角在知識論上破除了地景「觀看之道」論述中主體與客體、心靈與物質、文化與自然這些二元對立的假設,在生活的、「真實且想像」的空間中直面超真實,因為現實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作操演出來的,因此具備了轉化真實與想像兼具的地方,改造我們生活空間的潛力。因此,要分析中港大排的地景,我們最好從寓居地景的角度出發,了解在地居民的生活實作,創造了什麼樣的地景現實。在本章的後半部,我以一個在地志工團體「新莊社大溼地...

都市化與新莊地景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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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的研究目的乃是都市化與新莊地景演變之間的交互關係。本文首先從 「行星都市化」理論觀點指出,都市化的分析單位不應區分城市與鄉村,而是把所有地區的社會與環境的演變都同時視為都市化的結果以及促成都市化的原因,每個地區之間都因為各種不同的歷史與地理因素產生交互的影響。經濟發展形成了群聚的城市及以周邊,而城市與周邊的區位關係則支持了經濟的發展。其次,本文說明了地景研究的意涵,指出地景除了本身物質性形式的生產過程需要放在都市化過程理解之外,它作為一種閱讀的文本,也是一種社會性的建構,藉由觀看之道對於觀者起了一種將社會關係自然化的意識形態作用。結合上述理論,本文建立了分析新莊地景變遷的研究視角。 研 究結果發現,新莊地景的變遷和三種不同主導性都市化過程有關,包括農業都市化時期( 1720-1950 )、工業都市化時期( 1950-1990 )以及 拼 裝都市化時期( 1990-2020 )。在農業都市化時期的前期,由於對中國大陸米穀出口,在新莊 產 生了北台灣第一條商業市街,而在後期則由於農業改良以及對日本的米穀出口維持了新莊市街的活力以及大部 份 的農業地景。在工業都市化時期前期,由於擔任了國際加工基地的角色,新莊由於工廠的興建以及城 鄉 移民的湧入,使得地景 產 生了重大的變化,同時因 為 缺乏實際的規劃而呈現失序的狀態。到了 拼 裝都市化時期,在發展型新自由主義邏輯的影響下,地 產 資本主導了地景的發展,隨著兩條捷運線的興建,出現了「後工業」的工業區以及各式主題式集合住宅,但是同時也留下了頑 強 抗拒遷移的大量農地工廠。總之,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新莊的地景由於外在政治經濟的影響而變化,帶來了各式人口與地景樣態,在堆疊與塗抹的過程中形成了今日複雜多元的地景形式以及都市經驗。在這三個階段中,本文分別解釋了地景物質形式在特定時期所具有的象徵意義;此外,本文也從居民訪談或者地方文學的文本中,嘗試理解居民如何詮釋新莊地景的意義。 最後,期待經由本文對新莊地景變遷的研究,能夠讓都市規劃、景觀建築以及人文地理學等領域的研究者更深入理解我們平日生活其中、視而不見的日常地景,在都市發展與社會治政經濟運作中所起的作用。 (本文發表於2022國土規劃論壇,若需全文,可向版主索取 )

《空間正義》譯者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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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為Edward Soja所著,由我和二位研究生合作翻譯,前言由我負責撰寫) 正義是什麼?如何才符合正義的原則?這乃是在哲學、法學、甚至神學上千古以來爭論不休的問題。然而,即使很少人能把這個概念說個明白,正義卻也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不斷追求的一個觀念與理想。遠的不說,在近年來與我們切身相關的種種公共政策的議題上,正義這個用語就反覆不斷地出現在公共論述上,信手拈來的例子就包括了社會正義、經濟正義、環境正義、居住正義、世代正義、工作正義、土地正義、乃至於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轉型正義等。姑且不論這些政治或運動標語實際的內涵與指涉為何,但社會大眾對於所謂正義的渴求與呼喚,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這幾年間,隨著哈佛大學教授邁可.桑德爾 (Michael J. Sandel) 《正義:一場思辯之旅》 (2011) 譯作的引介,以及桑德爾本人數度來台的訪問,正義的概念與原則,也逐漸在台灣受到一定程度的關心與討論。不過這裡要先說明 一下,我們這裡所談的正義並非罪刑學上的應報正義 (retributive justice) ,而是關乎社會資源的分配正義 (distributive justice) 。 桑德爾是社群主義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對當代自由主義哲學家約翰.羅爾斯 (John Rawls) 的分配正義觀念提出了批判,後者知名主張是,當個人處在一個假想的「無知之幕」之後,因為無從考慮自己現實的身份地位或命運,因此對於社會運作原則會訂定某種「契約」,使不幸的人遭受不幸的程度降到最低,而這便符合了正義的理想。桑德爾對於羅爾斯的主要不滿在於,個人的存在並非如羅爾斯所設想那樣,像是互不相干的獨立原子,相反地,個人的存在是由社群所界定的,同一社群內的人互相負有責任與義務,正義的原則必須建立在社群成員對於道德與共善的思辯之上。 其實還有另外一位在台灣知名度未若桑德爾這麼高(可能因為不是哈佛的大教授)的政治哲學家艾莉斯.瑪利安.楊 (Iris Marion Young) ,她從更根本的立場對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提出判判。 她在頗具影響力的《正義與差異政治》( 2017 , 英文 原著出版於 1990 )一書中,同意社群主義者對於自由主義的批判,但是認為社群主義的理想容易產生對內壓抑差異、對外排斥異己的後果,結果反而不利正義社會的形成。此外,她也批評羅爾斯的分配正義模型,認為正義的重點...

透視農地違章工廠/農工相剋 地主民代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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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於聯合報民意論壇5月14日) 美國知名文化地理學者Don Mitchell曾寫過一本書《土地的謊言:移工與加州地景》,揭穿加州美麗的農業地景,其實是建立在拉丁裔農場工人的剝削之上。我想到這本書,是因為最近不少環團、文化人士批評立院初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他們主要訴求是驅除 農地 違章工廠、停止對農地汙染、還地於 農民 、恢復農村美麗地景、提供全民無毒食物… 我不反對這些農村願景,也認為政府應建立一套可執行的律法來管理工廠的區位;然而有關違章工廠的討論,欠缺對勞工或農民的生計的理解與分析,他們被環保論述遮蓋住了,如果不討論他們,土地的討論就真的成了美麗的謊言。我希望提供一些不同角度的觀點,讓討論更周延。 第一個觀點,台灣大部分勞工原來都是農民,因為農村經濟凋蔽,被迫轉換到工業部門。留在農村的中高齡居民,有些人無法再耕作,就把農地出租或出售給工廠,賺取生計。這一切都是在市場供需邏輯下完成的。 第二個觀點,工廠何不在工業區營運,而要跑去農地建廠?主要是當年政府完成了農地改革,卻沒有進行都市土地改革,提供了都市土地價格炒作的機會;面對不合理的土地價格,許多傳統產業自然會往農地發展。政府劃定了不少工業區,但由於區位問題,沒有廠商願意過去,如彰濱工業區就是一例。 第三個觀點,政府為什麼縱容農地違章工廠汙染環境?其實應該這樣問:為何政府也縱容合法工業區的汙染?台塑六輕、長榮石化、日月光、RCA…,不勝枚舉。這其實是以出口導向帶動經濟發展的後進國的悲哀。台灣產品要在世界市場競爭,價格也是關鍵因素。為壓低成本,代價就是低薪資、犧牲環境。 第四個觀點,產業有群聚效應,高科技產業在政府大力扶持,徵收大量農地蓋廠房,創造群聚。傳統產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型的傳統產業,自尋生路,租用農地廠房也形成了群聚。更有趣的是,高科技產業部分產品零件由違章工廠提供,以降低生產成本。所謂合法非法,並不能一刀二切,他們就像黑白道一樣共生。 第五個觀點,根本問題是,台灣經濟發展到底要往何處去?以農產品出口為主?以工業產品出口為主?以觀光業為主?以房地產市場為主?回到現實,農業產值低,內需尚且不夠,我們多少食物是仰賴進口啊!建立可維持合理土地成本且區位恰當的工業區應是當務之急。當然,工業區要嚴格控管汙染排放。 我對政策的建議是:一、大工廠在農地是否就地合法化,...

空間運動中的社會設計——美華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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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修改後刊於《2014-2018台灣景觀選-論述部份》(2019)]             建築設計、景觀設計、與都市設計等關乎空間的設計專業,到底能在多大的程度上,為社會負起責任、為邁向更理想的世界盡一份心力呢? 本文試圖藉由檢視一個不太引人注目的個案,來探索空間、社會與設計之間的關係,以及空間設計在社會轉化中可能扮演的角色。這個個案,就是位於新北市塭仔圳地區的美華新村。 空間(社會)運動?社會(空間)設計?         在進入美華新村的故事之前,我想先解釋一下本文標題中的兩個用語:「空間運動」以及「社會設計」。一般人應該比較習慣「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這兩個詞,而且大部份人可能覺得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是兩件毫不相干的事情。我在標題中刻意使用空間運動與社會設計這兩個和傳統用法形成對比的字眼,一方面是想說明,近年來社會運動愈來愈意識到都市空間產生的不平等問題,二方面則是想強調,其實現代空間設計專業的起源,和社會問題的解決息息相關。         空間使用方式如何造成社會的不平等,近年來逐漸為社會科學界所認識。早在1960年代晚期,法國的哲學家列斐伏爾(Henry Lefebvre)就提出了這個看法。列斐伏爾(1976)主張,城市的空間生產,乃是資本主義為了創造其根本利益的一種手段,而且其空間後果經常造成社會資源的不均等分配。舉例而言,從十九世紀中期奧斯曼男爵為巴黎所作的大規模清除式規劃開始,世界各地的市政當局就經常藉由都市規劃的手段,將勞工階級的住宅強遷到城市的邊緣,並把市中心留給資產階級以及統治者來使用。其後,美國地理學家哈維(David Harvey, 1973)也指出,都市規劃的常態運作,往往藉由土地使用分區、都市更新等手段,將公共資源導向偏坦富人與有權勢者的一方;而窮人與其他弱勢團體,則在健康、教育、與福利等公共服務的提供方面,相對遭到漠視或邊緣化。因此,爭取城市空間的生產與塑造權力,就成了弱勢團體進行鬥爭的一個重要場域。這種為改變城市空間而興起的都市社會運動,在二十世紀晚期越來越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