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 星期一

空間運動中的社會設計——美華新村

 [本文修改後刊於《2014-2018台灣景觀選-論述部份》(2019)]      

      建築設計、景觀設計、與都市設計等關乎空間的設計專業,到底能在多大的程度上,為社會負起責任、為邁向更理想的世界盡一份心力呢? 本文試圖藉由檢視一個不太引人注目的個案,來探索空間、社會與設計之間的關係,以及空間設計在社會轉化中可能扮演的角色。這個個案,就是位於新北市塭仔圳地區的美華新村。

空間(社會)運動?社會(空間)設計?

        在進入美華新村的故事之前,我想先解釋一下本文標題中的兩個用語:「空間運動」以及「社會設計」。一般人應該比較習慣「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這兩個詞,而且大部份人可能覺得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是兩件毫不相干的事情。我在標題中刻意使用空間運動與社會設計這兩個和傳統用法形成對比的字眼,一方面是想說明,近年來社會運動愈來愈意識到都市空間產生的不平等問題,二方面則是想強調,其實現代空間設計專業的起源,和社會問題的解決息息相關。

        空間使用方式如何造成社會的不平等,近年來逐漸為社會科學界所認識。早在1960年代晚期,法國的哲學家列斐伏爾(Henry Lefebvre)就提出了這個看法。列斐伏爾(1976)主張,城市的空間生產,乃是資本主義為了創造其根本利益的一種手段,而且其空間後果經常造成社會資源的不均等分配。舉例而言,從十九世紀中期奧斯曼男爵為巴黎所作的大規模清除式規劃開始,世界各地的市政當局就經常藉由都市規劃的手段,將勞工階級的住宅強遷到城市的邊緣,並把市中心留給資產階級以及統治者來使用。其後,美國地理學家哈維(David Harvey, 1973)也指出,都市規劃的常態運作,往往藉由土地使用分區、都市更新等手段,將公共資源導向偏坦富人與有權勢者的一方;而窮人與其他弱勢團體,則在健康、教育、與福利等公共服務的提供方面,相對遭到漠視或邊緣化。因此,爭取城市空間的生產與塑造權力,就成了弱勢團體進行鬥爭的一個重要場域。這種為改變城市空間而興起的都市社會運動,在二十世紀晚期越來越普遍,其中一個成功的案例乃是1996年在洛杉磯的「公車族聯盟」(Bus Rider Union)發起的運動,他們成功地將洛杉磯原本要為中產階級建設昂貴通勤軌道的市政預算,轉移到對大部份勞工更實用的公車系統改善方面(Soja, 2010: vii-xvii)。在上述脈絡下,空間運動這個措詞,可說是更恰當地說明了近年來種種泯除空間不平等之運動的特質。

        至於社會設計這個說法,今天在台灣雖已蔚為一個流行的口號,但是它的定義卻隨著不同立場的團體而異;若要勉強為它找到一個公約數,也許是位於矽谷的設計公司IDEO 執行長暨總裁布朗Tim Brown, 2010所提的,就是從「人」的生活學習,找到符合人性的解決方案。然而,所有空間設計的從業者必然覺得這不過是老生常談,並無創新之處。至少從1960年代開始,在林區(Kevin Lynch, 2014)、亞歷山大(Christopher Alexsancer, 1994)、鶴斯特(Randy Hester, 1982)等人文主義規劃師、建築師的倡導之下,以使用者為出發點的設計,早就是空間設計領域當中雖不是最主流但也是經典的設計範型之一。同樣地,在工業設計的領域,從1970年代的瑞典設計家巴巴納克Victor Papanek, 2013),到1990年代英國設計學者懷特里(Nigel Whiteley, 2014),莫不認為設計師不應該為了消費主義而設計,因為消費主義只會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而不是解決社會問題,完全違反了設計作為解決社會問題手段的理念。因此他們都呼籲,設計師應該「為社會而設計」。而這讓我們回想起二十世紀初期的包浩斯運動,其初衷就在思索如何利用工業化的優勢來改善工業化初期勞工階級的生活品質。

        不過,儘管為社會而設計是現代設計運動源遠流長的傳統,我們仍不得不承認,今天許多空間設計人員儘儘單向地把設計視為一種追求形式創造的事業;正因如此,設計事業在不知不覺當中就被消費主義所綁架了。在這個情況下,不管社會設計如何定義,我想它至少提醒了空間設計者,空間設計規劃與社會發展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回應前文所提的空間分配與社會平等正義之間的關連,空間設計規劃既可能作為統治者的工具,但也可能成為協助被統治者主張自身空間權利的推手。以下,讓我用美華新村這個例子,說明空間營造如何在社會設計的理念下,協助了空間運動的推動與進展。

美華新村的反迫遷運動

        美華新村於1966年建成,座落於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同時也位於跨越新莊與泰山的塭仔圳地區之內,周邊為合法或違章的工廠所圍繞。社區內共有四十三戶,在整體平面配置上形塑出雙T型的空間分布,建物彼此前後相互緊鄰,左右相互依偎。每一戶大小約為十五坪,一樓前方為客廳,後方為廚房;二樓兩間房間,二樓上方有個小閣樓,作為置物空間或小房間使用。十五坪的空間,對於一個家庭的使用而言相當擁擠,因此居民用鐵皮頂樓加蓋的方式,來增加可使用的空間。在完工初期,社區居民主要是當時擁有較好經濟能力的外省老榮民。其後,因附近工廠北華塑膠工業員工住宿的需求,漸漸演變成以工廠員工為主要居民。北華塑膠工業約於1960年建立,主要的產品為塑膠拖鞋、布鞋、籃球鞋等,是以出口為導向的工廠,於1991年關廠結束營業。在該工廠關廠後,美華新村居民多改到其他製造業工廠繼續工作,部分則直接退休,但是許多原來的員工仍然居住在美華新村當中(石依凡,2017)。



















美華新村巷弄一景(顏亮一攝)


        2015年,在新北市政府鼓勵房地產市場開發思維的主導下,通過塭仔圳地區的都市計畫變更,並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關於塭仔圳地區市地重劃的爭議,可參考顏亮一,2016)。受重劃計畫所影響的包含許多傳統製造業工廠、商家及住宅區,而美華新村正是其中之一。在計畫中美華新村約有三分之二面積被劃為公園綠地,但卻沒提出適當的拆遷或補償計畫。美華新村住戶大多為持有土地面積相對較小的地主,重劃後分配的土地面積也不足以蓋新建物,選擇領補償金離開該地後,也又無法應付目前的高房價,另覓可住的處所。因此,從2015年六月開始,美華的居民就組成了「美華新村自救會」,並與塭仔圳地區工廠業主組成的「塭仔圳反迫遷連線」共同到市政府、市議會、與內政部等地進行群眾抗議的行動。他們的主要訴求包括了重劃區排除美華新村、都市計畫退回重新審議等。市政府起初以必須全盤性考量來回應,回絕了居民的要求。但是經過了數次群眾動員的抗爭,市政府最後終於在2017年七月決議,市地重劃持續推動,但是將美華新村排除在重劃區之外。換句話說,美華新村居民被迫遷的危機暫時解除了。

打造閒置老屋作為運動的公共空間

        美華新村反迫遷的空間運動有很多值得探討的面向,不過本文只打算就空間設計實踐如何介入這個社會過程來討論,我想呈現給讀者的場景發生在社區內一棟已有四十年歷史、半傾頹的老屋。由於長期閒置的關係,加上居民各人自掃門前雪的心態,這棟老屋變成了社區內一個被人任意棄置垃圾的場所。然而,由於反迫遷運動的進行,不但改變了這棟老屋,更使得老屋成為社區動員的集會場所與象徵性地標。從反迫遷運動一開始,美華新村就得到社區外許多團體的聲援,其中包括了部份地方政治人物、學者專家(我本人也是其中之一),以及新莊社區大學等。而在2016年初,更有一群學生團體因為認同反迫遷的理念進駐了美華新村,協助居民從事動員、組織、與對外尋找資源的工作。就在與居民互動的過程中,學生們發現這棟空屋可以用來作為各種聚會的場所,於是就帶動了自救會的成員,協同社區居民,共同整理了老屋的環境,將垃圾都清運出去。這個整理環境的活動,本身就有加強居民向心力、維持自救會活力的功能。但是除此之外,學生團體又進一步和居民合力幫老屋的牆面以彩繪的方式進行美化。



















閒置老屋改造前室內(顏亮一攝)





















學生團體的彩繪(陳婷汝攝)


        以彩繪美化社區環境在台灣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然而老屋壁面彩繪在美華新村空間運動的時勢下,卻另有深刻的意涵。這個彩繪的故事內容主要是描繪居民過去的生活,像是居民過去在社區旁塔寮坑溪釣魚的過往活動。不過更重要的是, 彩繪也描繪了當地一個共同信仰的神祇:義愛公。義愛公有一個相當特別的傳奇身世:相傳他在生前乃是日治時期任職於嘉義東石的日本警察森川清治郎。雖然身為殖民政府的警察,但是他卻在鄉里扶弱濟貧。最後森川警官因為無法接受殖民政府對東石居民課徵的苛捐雜稅,在無力代繳的情況下自盡,身後被居民奉為義愛公。之後因有東石居民移居美華新村,故也將義愛公分靈至社區內的北巡聖安宮。聖安宮是平日居民聚會聊天的場所,也是在市地重劃推動後,居民會商自救行動的地點。而義愛公則成了他們行動的某種精神支助,因為他當初發揚的是某種義愛抗暴的精神。在彩繪當中身著警察制服的角色即是描繪義愛公,而他身後則是漂浮在空中的香爐。這幅作品表現了一種反抗不公義官僚的精神,也代表了神明對社區的佑護,為居民所津津樂道,因此確實加強了這個老屋的象徵性地位。

























彩繪中的義愛公(陳婷汝攝)


        老屋經過學生團體與居民的整理美化之後,不但形成了美華社區一個實質上的公共場所,也成為一個銜接更大公共領域的基地。這是因為,不只各種社區會議在這裡進行,它也成為對關心反迫遷運動外來人士的一個解說場所。此外,老屋和屋外的空地,也成為偶爾舉辦大型軟性抗爭活動的地點,例如2016年九月和2017年五月,反迫遷團體就分別在這裡舉行了「塭仔圳美華新村反迫遷音樂會」以及「一卡皮箱──塭仔圳皮影戲說故事」等活動,而新莊社區大學每年固定舉辦的「新莊散步節」也把學員帶到這裡來參訪。藉由這種種活動對外界說明美華新村的處境,在某個程度上也對市政府造成了一種輿論上的壓力。這說明了,老屋的改造有幾個對反迫遷運動的貢獻:首先,改造行動本身凝聚了社區的共識;其次,老屋的彩繪,喚起了居民的記憶;第三,老屋本身也成為一個居民內部、居民對外的溝通場所;而通過種種正式與非正式的內外溝通過程,則又強化了居民爭取空間權利的集體意志。


















學生向國外學者說明美華新村的歷史(顏亮一攝)

       不過更有趣的事情還在後面。新北市政府自2008年以來,每年固定會執行「新北市社區規劃師」專案。雖然每年的執行方式不太一樣,這個專案大體上至少包括兩個份:一是舉辦社區規劃師的培訓課程,只要是市民都可以自由參加;二是鼓勵新北市各社區提出環境美化的方案,經市政府評選後,提供獲選社區環境改善的工程經費。在美華新村被排除於塭仔圳市地重劃的範圍之後,有部份的居民仍持續關注各種都市空間的議題,因此參加了2017年度「新北市社區規劃師」在七、八月份所舉辦的社規師培訓課程。也因為這個課程的關係,居民們知悉美華新村也有資格自行提案進行社區環境美化的方案。於是,社區居民便以上述的老屋為基地,取得屋主同意開放公眾使用,以「美華新村──我們一起變老」為主題,向市政府提出了經費補助的申請,提案的訴求在於「重新整理閒置空間,打造無障礙通道,配合社區活動,讓空屋廢墟重生為社區活動據點」。這個提案後來在將近30個社區提案當中脫穎而出,被市政府選為15個獲得專案經費補助的社區之一。

        獲得補助之後,經過了兩次的社區工作坊,老屋的環境改善工程在2017年十月中展開。主要的工程項目包括:社區居民共同進行一樓室內牆面粗胚施作與粉刷,讓室內空間整體感受更為舒適、明亮,亦增加安全性;安裝房屋正面的拉門以及側面的木門,以阻擋風塵雨水,並讓室內空間的維護管理更加便利;設置簡易無障礙坡道,讓年長居民更方便進出;屋頂做排水孔、清除積水,而天花板則進行鋼筋除鏽以及水泥補強,以解決漏水的問題。除了居民以自行動員和雇工購料的方式改善老屋環境之外,鄰近輔仁大學景觀設計系的師生也利用設計課程的實習機會,協助社區在老屋後方的小戶外空間進行簡易綠美化的工程,更添增了老屋在空間使用上的多樣性。所有的工程項目在十二月份完成驗收,最後在社區舉行「一人一道菜」的慶祝活動中告一段落。




















居民動手改造老屋(顏亮一攝)






















閒置老屋改造後室內(顏亮一攝)



















閒置老屋改造後,後方的小庭園(顏亮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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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成為節慶聚會場所(顏亮一攝)
       

空間-社會設計是什麼?

       其實如果就實質空間本身的營造而言,美華新村這個閒置老屋的修繕並不完整,更稱不上完美。當一個對美華新村動員過程不了解的人經過那棟房子時,可能只會認為它是一個並不起眼的破屋。而就主流設計專業的觀點來看,恐怕也會認為這幢由各種廉價建材修修補補的房子沒有任何設計、甚至美感可言。但是,如果我們把空間形式創造與社會關係的構成一起放在一個動態的時間過程中來理解,那麼環繞著這個平凡老屋的種種營造行動,其實正是我所說的社會設計的一種特殊類型。在美華新村被排除於重劃區範圍外之前,無論是居民動員清掃老屋垃圾、學生團體進行壁面彩繪、或是利用這個場所進行種種動態活動,都是藉由這個場地的「活化」、「再利用」來促成反迫遷運動的成效。這是社區居民自我賦權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也是一種在空間向度的社會設計。反過頭來,反迫遷運動也強化了社區居民之間休戚與共的情誼,並且讓居民願意持續維持與經營這個公共場所,因而在反迫遷運動結束後,還去向政府申請建物硬體改善經費的補助。

        最近在台灣頗受矚目的日本設計師山崎亮(2015)說過,社會設計乃是以設計凝聚社區,並以社區的力量解決課題。事實上,在台灣推動多年的社區營造就是社會設計的一種實踐方式。不過,美華新村的特別之處在於,相較於諸多由公部門所補助的社區營造案例,它起始於反對公部門迫遷的空間運動,完完全全是社區由下而上爭取民主空間分配的行動,挑戰了被房地產開發所綁架的都市政策。而更特別的是,社區和公部門原本相互衝突對峙,但是到後來竟然成了相互溝通協作的伙伴,這也說明了國家與社區權力關係的翻轉,只有真正的社區動員才辦得到。正如人類學者丘延亮所說的(2017),這是一種「社會自我教習,要透過運動,這樣才能保持民主社會,因為民主不是給的,是搶來的。」在這個「搶來」的過程中,「設計」就其最寬廣的意義而言,在其中扮演了一個相當關鍵的角色。但是在這裡並沒有帶著英雄主義的設計師、也沒有封閉獨斷的設計論述與美學標準、更沒有為不動產市場開發的資金投入。相反地,這裡存在的是共享地方集體記憶的居民、為公共生活實際需求而發展出來的另類環境美學、以及追求都市資源公正分配與合理居住權利的社會動員。

      最後,我相信許多受過空間設計專業訓練的讀者可能很不習慣、甚至無法接受本文提出的思考方式。對於這些讀者,我的建議是,如果你能先忘掉自己是設計師這個身分,也許就比較能以更開放的心態來理解空間運動中的社會設計。畢竟,設計的終極目標是為了替社會大眾解決空間與社會的問題;它的首要任務是為了協助使用者擁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為了成就設計師個人的自我實現。如果我們相信設計師應該擔負起社會責任、設計師可以藉由設計解決社會問題,甚至藉由設計促成社會變遷,那未來在面對交雜了社會與空間的議題時,為了能提出更佳的解方,空間行動的專業者(例如都市規劃、景觀設計、建築設計等)應該打破既定的分工,多和社會行動專業者(例如社會工作、社會企業、社會運動等)合作,共同協助被國家與資本支配的人民,在鋪天蓋地的消費社會與空間中,找到扭轉的機會,實現各種真實的烏托邦。




參考書目

1.       丘延亮。2017。〈非政黨政治過程和社會雙向運動:回顧與展望〉。《台灣社會研究季刊》,106:237-254。
2.       山崎亮。2015。《社區設計:重新思考「社區」定義,不只設計空間,更要設計「人與人之間的連結」》,莊雅琇譯。台北:臉譜。
3.       巴巴納克.維克多(Papanek, Victor)。2013。《為真實世界設計:人類生態與社會變遷》,楊路譯。台北:五南。
4.       布朗・提姆Brown Tim。2010。《設計思考改造世界》,吳莉君譯。台北:聯經。
5.       石依凡。2017。《抵抗,從地方與記憶開始:美華新村個案研究》。輔仁大學景觀設計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6.       林區・開文(Lynch,Kevin)。2014。《城市的意象》,胡家璇譯。台北:遠流。
7.       亞歷山大(Alexander, Christopher)。1994。《建築模式語言》,王聽度譯。台北:六合。
8.       顏亮一。2016。〈資本積累、土地使用與空間正義: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的省思〉。《建築師》,504:98-106。
9.       懷特里・奈傑爾(Whiteley, Nigel)。2014。《為社會而設計》,游萬來、楊敏英、李盈盈譯。台北:聯經。
10.    David, Harvey. 1973. 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1.    Hester, Randy. 1982. Planning Neighborhood Space with People. New York: Van Nostrand Reinhold Company.
12.    Lefebvre, Henry. 1976.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 D. Nicholson-Smith. Oxford, UK, and Cambridge, Mass.: Blackwell.
13.    Soja, Edward W. 2010. Seeking Spatial Justice. Minneapolis & Londo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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