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古蹟保存與社會正義:樂生啟示錄


(本文依我2012年6月在北京清大的演講稿發展而成,修改後的稿子收錄於反造城市一 書)

一、遲來的正義

        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監察院針對捷運新莊線機廠在樂生療養院(以下簡稱樂生院)興建所造成的問題對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捷運局以及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糾正,糾正事由大致如下:首先,捷運機廠原本規劃於輔仁大學東側的農業區,卻「基於土地開發利益,遭致臺北縣前縣長尤清及新莊市長強烈反對」,而選擇「腹地狹小,且位於新莊斷層」的樂生療養院現址,選址作業明顯不當。其次,衛生署未能即時搬遷院民,任續住區範圍擴大,是「潛在不安全隱憂」,且「徒然造成施工困擾、延宕工期」。第三,保存三十九棟院區建築物的「五三〇方案」乃是「政治考量」及「文化保存」凌駕「工程專業」、是「昧於地質不良事實所為之決定」,導致經費增加、工期延宕。最後,「五三〇方案」相較於拆除所有建築物的原始方案,施工困難度及風險性都提高,且地錨工法無法有效穩定邊坡,導致新舊院區都出現毀損。[1]
        自從二〇〇五年三月樂生院民成立「樂生保留自救會」,開啟了長達八年的樂生院保存運動以來,這是官方第一次公開承認捷運機廠選址在樂生院乃是政策上的錯誤。 正因如此,這個糾正案似乎可說是一個「遲來的正義」。然而我們不免要問,遲來的正義還算是正義嗎?
從某個角度看來,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在這漫長的八年中,樂生院區被挖得體無完膚,主要的建築物也被拆除殆盡;大部分院民被迫遷至新院區,同時還得面對地層滑動的風險;樂生院在運動之初有四百餘位院民,到了二〇一三年初,院民人數只剩一百八十九名。[2]此外,即使監察院指出選址錯誤,直到本文完稿之前,也未曾聽聞捷運局有任何遷址的計劃。
        然而,換另一個角度來看,即使樂生院大部分的實體空間已不復存,樂生保存運動的星火卻從未間斷,而且近來反而有愈燃愈旺的趨勢。在這八年間,除了院民本身之外,更有為數眾多的青年學子前仆後繼地以各種方式投身保存運動。此外,在公共論述方面,樂生保存運動也將古蹟保存與人權維護等議題推上都市政治議程,使得樂生院的存廢成為檢驗社會正義的指標。
        由於樂生保存運動可說是臺灣第一個清楚扣連社會正義信念的古蹟保存運動,而且串連了保存與被遺的弱勢團體史…同以創新的方使景成為市生活史的一部份」Hayden1995p.11,因此值得我們來探究這個運動的失與得,以及它與城市改造之間的關係。以下,本文首先將簡要回顧樂生保存運動的發展歷程;其次,本文將分析這個運動所面對的結構性困境;接著,本文將探討運動參與者與一般市民對樂生院空間認知的轉變;最後,本文將指出樂生保存運動給我們帶來的一些啟示。

二、重現歴史、地理與社會的邊緣

        樂生院於一九三〇年創立於新莊頂坡角,也就是在今天新莊南區的迴龍一帶,是一個收容漢生病患的療養院所。[3]由於漢生病在當時仍是一種無法治癒、而且原因不明的傳染病,因此醫療體系的作法乃是將病患徹底地與社會隔絕。新莊地區在當時是以一個生產稻米為主的農業地帶,人口密度不高;頂坡角又離新莊老街有一段距離,因此樂生院的區位的確達成隔離的目的。到了一九五〇年代,出現了治療漢生病的特效藥物,而醫學界也發現漢生病其實傳染力極低,因此就停止了隔離政策。但是院民因為長期遭受外界歧視,又已經習慣院內的生活環境,也就以院為家,並且形成了一個內聚力很強的社區(陳歆怡,二〇〇六)

        直到一九九〇年初為止,僅管樂生院本身的空間配置與建築形態並沒有太大改變,在它外圍的新莊卻已經產生了巨大的轉變。一九六〇年代,為配合當時政府產業政策,新莊開始出現了密集的紡織、化工與食品工廠,一九七三年制定的都市計畫更劃定了頭前與西盛兩個工業區。一九八〇年以後,新莊進一步成了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的生產基地。工業化不但改變了新莊的地景,同時也帶來了大量的城鄉移民。在一九八〇年中期以後,開始出現工廠外移的現象,新莊又逐漸轉型成臺北市通勤人口的住宅區。在這六十年當中,唯有樂生院靜默地處於都市邊緣,被歷史與社會所遺忘。

        一九八六年八月臺北市捷運局宣佈將三重與新莊列為後續興建路網,並預計於一九九九年開工。依據交通部最初核定的路線方案,新莊線臺北縣段為沿三重重新路、新莊中正路直至明志路口,而捷運機廠則設在輔仁大學東側的溫仔圳農業區。然而,正如監察院的糾正文所指陳的,臺北縣政府在一九九三年以溫仔圳農業區即將變更為住商混合區表示反對,而輔仁大學也以學校即將擴建為由提出異議。隔年,新莊與三重兩市市長及地方民意代表聯合向中央建議延伸至迴龍,並將機廠設置在樂生院。在地方人士的壓力下,捷運局最後放棄以溫仔圳為機廠用地的方案,決定將機廠設置於樂生院的現址。 隔年,交通部出面與樂生院主管機關省衛生處進行樂生院用地協商,在「有償撥用、就近安置、先建後拆」等原則之下,將樂生院指定為捷運機廠用地。

        在規劃與設計過程中,樂生院民雖然曾向院方表達反對拆遷樂生院的計畫,但最後在院方的勸說之下不了了之。但是當機廠在二〇〇二年開始動工之後,卻引發了一連串求保存的行動。二〇〇二年四月,新莊社區大學、新莊文史工作會、樂生院民等團體共同形成 立了「保護新莊老樹樂生聯盟」,以搶救院內的老樹,這個行動也喚起了外界對於樂生院文化價值的重視。二〇〇四年三月一群關心樂生院民的學生成立了「青年樂生聯盟」(以下簡稱樂青),協助院民向相關單位以書面陳情,促成樂生院的保存。然而,由於相關單位並沒具體的回應,而樂生院的主體建築群落又預定於該年年底拆除,於是樂青便伴隨著樂生院民首度踏上街頭,於十月十五日共同至立法院與行政院陳情。

        在陳情當天, 保存團體提出了四大訴求:「確保院民人權,反對強迫搬遷;尊重專業審查,完成古蹟指定;院區原地保存,捷運古蹟共構;成立專案小組,捷運暫緩施工」。
為了回應這四項訴求,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決議給予樂生院民拆遷兩個月緩衝期,並委託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劉可強研擬樂生院全區原地保留之替選方案。替選方案「專家版方案」於兩個月後提出,而捷運局也針對「專家版方案」提出「捷運局版評估報告」。然而這兩個版本對於工期延長時間與經費增加多寡的認定有相當大的出入,是故保存團體和政府並未達成共識。而經過了和政府數度折衝之後,樂生院民也在二〇〇五年三月化被動為主動,成立了「樂生保留自救會」(以下簡稱自救會)。

        就在保存團體與官方形成對峙之際,出現了一個戲劇性的轉折。 在二〇〇四年,曾協助日本漢生病患打赢國賠訴訟的律師久保井攝在受理訴訟期間,發現台灣還有一個收容戰前病患的療養院,便來台了解。經調查後,樂生院內有二十五名院民符合求償資格,於是便代他們向日本政府求償。結果在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東京地方法以「台灣的療養院確實屬於國立療養院」為由,判決日本政府要補償台灣病患。此舉無異是由國際性的觀點間接地肯定了樂生院民居留原地的權利,這個情勢自然給政府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壓力。結果,文建會在社會各界的壓力下,終於在十二月十一日將樂生院指定為「暫定古蹟」,依法在六個月內不得破壞,暫緩了樂生拆除的危機。

        面對這個情勢,捷運局一改共構不可行的說法,在二〇〇六年二月提出了「樂生院百分之四十一點六保存方案」,但是不為保存團體所接受。到了六月十一日,也就是樂生院暫定古蹟的最後一天,自救會與樂青舉辦了「呼喊正義,捍衛樂生」六步一跪的遊行,要求政府依法進行古蹟審查,並規劃全區保留方案。然而,官方並沒有任何正面的回應。不過到了二〇〇七年一月,文建會在委託英國欣陸工程顧問公司對樂生院區進行研究後,提出了「百分之九十保存方案」,並明確表示該方案技術可行,且僅需延長四個月工期與增加二點九億工程費用。然而行政院卻表態支持「四十一點六」的保存方案,而臺北縣政府更順勢在三月十六日宣告將於一個月後執行強制拆遷。此舉不但激發了樂生院民與保存團體強烈的危機意識,更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同情與聲援。四月十五日,由自救會與一百五十多個民間團體聯名發起「全台鬥陣挺樂生,保留樂生四一五大遊行」,號召了六千多人到場聲援,再度阻擋了拆除工程。

        到了五月三十日,行政院工程會召開「樂生保留方案評估」結案會議,在院民與保存團體的退席抗議下,決議採用「四十一點六」方案,並要所有院民必須搬遷,此即前述監察院糾正案中的「五三〇方案」。行政院工程會既作成決議,在完成招標發包程序之後,臺北縣政府遂於 二〇〇八十一二十五日至樂生療養院張貼拆除公告,對保留區範圍內非續住區的房舍,限於一周內自行搬遷。十二月三日,捷運工程人員在警方陪同下,強制進入院內,驅離現場樂青與自救會成員,開始了拆除工作。最後只保留了三十九棟建築,其中僅有十八棟開放院民續住,而工程單位則開始對樂生的山坡進行大規模的開挖。

        然而,捷運局未曾逆料的是,從二〇一〇年五月開始,樂生院不斷發現新舊院區地表、房屋出現大規模裂痕,且裂痕逐漸延伸至目前院民居住房舍,威脅院民續住安全。捷運局面對這個狀況,不得不在九月停工,並委託臺灣省大地技師公會進行地質報告。次年五月報告出爐,指出樂生地質內含高壓地下水,並且有斷層通過,新莊機廠在斷層帶上進行大規模開發,極有可能導致無可回復的走山危機。有鑑於這個危機,自救會與樂青要求捷運局立即將土方回填,並另覓新址興建機廠,但截至目前為止,捷運局仍堅時工程技術可以克服這個問題,不肯承諾遷址。
       回首來路,其實有好幾個時刻,如果當初下了不同的決策,也不會走到今天的地步。早在一九九四年時, 如果當時維持原案將機廠設在溫仔圳,樂生不必被拆,捷運也可以早好幾年通車。而二〇〇四年樂生保存運動開始時,樂生院山坡地部份還沒開挖,如果當時變更設計,也不會有今天的後果。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工程會如果採用保存百之之九十院區的方案,山坡地開挖的部份較少,或許也不會產生走山的問題。樂生院區的拆除本是一場文化與人權的悲劇,如今卻演變成一齣無法收場的公共安全閙劇。以下本文將分析這場鬧劇發生的結構性因素。

三、保存運動的困境

       樂生院保存運動之所以未能成功地保留大部分的院區,乃源自於三個相互交織的結構性困境:被土地資本綁架的國家機器、理性外貌下的非理性專業、以及混淆現實的都市論述。
        就第一個困境而言,捷運通車固然有利市民通勤,然而沿線房地產的利益才是地方政客關心的重點,政客不僅為地主與開發商代言,有些人甚至自己便是開發商。[4] 這也難怪在一九九三年討論機廠選址問題時,臺北縣政府就因為溫仔圳農業區未來土地開發的利益而主張遷移至樂生院。而一九九四年三月新莊與三重兩地市長為了捷運提前動工,竟能號召兩千民眾與十一位立委到立法院去請願(姚耀婷,二〇一〇,頁八十)。對政客來說,樂生院的歷史意義並不重要, 樂生院唯一的意義就在於它是最容易取得的機廠用地,機廠在樂生院的興建是捷運開工的要件,捷運開工則會促使沿線土地大幅增值。因此,代表地主與開發商利益的地方政客才會不斷對決策單位施壓,並頑強地抗拒任何對其利益的挑戰。這或許也可以解釋為何在爾後的保存運動中,從中央到地方、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沒有一個首長願意正視保存的課題。

       保存運動面臨的第二個困局乃是捷運規劃與工程單位包裝在理性外表下的非理性決策。現代規劃專業其實建立在幾個假設之下, 亦即:理性、全盤性、科學方法、國家主導以及只有規劃者知道什麼才算是公共利益(Sandercock1998p.62)。因此,國家體制內的專業規劃者(交通部、捷運局的專家)站在一個自以為外在於政治的立場,以符合理性程序訂定捷運路線。然而當既得利益者將一個鄰避設施(捷運機廠)挪移至一個最弱勢團體的居住空間(樂生院)時,提出原有方案的專家竟也能配合這個新的決策,以符合程序理性的方式發展出論述,諸如「公有地取得較容易、迴龍地區人口持續增加、樂生院原本就有改建計畫等」。此外,在保存運動者提出各種替代方案之際,捷運局總是一再以技術不可行、不符合工程規範等理由,拒絕和保存運動團體溝通,但是事後又被證明並非事實。舉例而言,二〇〇二年樂生院曾進行古蹟指定的審議, 審議委員全數要求保存樂生院,並呼籲捷運暫且停工,另覓機廠地點或變更機廠設計。然而,當時捷運局拒絕變更計畫,認為:「若現地部分或全部保存,則增加之工程費用均在百億以上,完工期限均延遲三年以上」。然而,當文建會委託的民間工程顧問公司提出「保留百分之九十方案」時,捷運局又改口說原地保存是有可行性的,但是堅持「保存百分之四十是捷運局的底線」。

      在政商合一與假專業理性兩個因素的混合之下,產生了第三個困境:「樂生與新莊對立」的公共論述。從一九八〇年代中期開始,縣政府便開始在政策上試圖將新莊由工業城轉型成服務業的中心,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從一九八五年開始規劃的「新莊副都心」。在一九九五年蘇貞昌任縣長時提出了「台北縣雙十旗艦」計畫,要將副都心打造成「臺北縣的曼哈頓」,和隔大漢溪對望的「板橋新都心」形成「雙子城」;而二〇〇六年周錫瑋擔任縣長後更宣稱要將「新莊副都心」打造成「六星級國際城市」。對於長期處在台北都會生活的外圍的新莊居民,這些都市論述不但主導了對新莊發展的想像,更驅動了居民對於地方發展的欲望,而捷運的早日通車則是地方發展的前提(姚耀婷,二〇一〇,頁九十二)。在這個情境下,當捷運局宣稱機廠不完工,新莊捷運即不能通車時,樂生院民竟成了阻礙「地方發展」與「公共利益」的全民公敵。無怪乎副總統呂秀蓮於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至樂生院了解保存爭議時,她竟然對院民說:「古蹟很重要,但國家要花很多錢,你們願意嗎?你們賠得起嗎?」雖然,當二〇一二年初新莊捷運在機廠未完工的情況下通車至輔大站時,這種對立的假象不攻自破,然而國家這種混淆現實的都市論述卻已造成打擊保存運動的效果。

        綜上所言,樂生院保存運動的戰役之所以打得如此艱辛,實與政商利益共構的政府、規劃工程單位的專業盲目、以及將樂生院民與新莊居民對立起來的都市論述等三個結構性的問題有關。

四、我們得到了什麼?

       如果就樂生院區原地保存的目標來說,這場保存運動大約在二〇〇七年工程會決採取「五三〇」方案的那一刻就結束了。但是從關心文化、人權與社會正義的保存運動者的觀點,新的運動才正要展開,誠如一位社運人士所言:

如果是從「我們失去了什麼」,而是從「我們得到了什麼」的角度來看,今天生保存運動的格局,未必能從這續住的十八棟開始… 不要忘,「在」。[5]

事實上,樂生院的確保有部分實質空間,但更重要的是,在保存運動者的努力下,不但運動參與者的空間意識改變了,樂生院也浮現並留存於市民大眾的空間認知之中。
        就院民的改變而言,在長達九年的社運過程中,院民從逆來順受的個人,逐漸地轉變為具有高度自我認同、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社區團體。由於自卑心態與隔離經驗,多數院民原本傾向「接受」命運,配合「國家政策」。然而,在樂青成員以及外界知識分子的鼓勵下,院民開始對自己產生自尊。同時,他們學習到一種在公共領域說話的方式,從最初的:「『我們就是不想搬,不願意搬,高樓不適合我們』;到學會說:『這是我們的古蹟,是世界遺產』、『憲法保障我們居住權,這是基本人權』、『國內工程人員連雪山隧道都挖得穿,同時保留樂生又蓋捷運有何困難』、『國外醫學研究報告說,老人住大(鐘聖雄, 2007)樓沒有自然空氣,會死得比較快』」等等(鐘聖雄,二〇〇七,頁九七)。在此我們看到樂生院民「展立論述的創造與通,形成關()們身益與求的對Fraser1993p.14。而這些對立詮釋其實正是他們在公共領域爭取權力的重要工具 。

        就參與運動的學生而言,由於個人生涯規劃不同,樂青的參與者時有變動,但是樂青這個組織卻始終有保有活力。樂青成立時成員以醫學院學生為主;到了第二個時期,則以具有都市規劃或建築,以及社會科學研究背景的學生最多;到了後期,由於運動影響力逐漸擴大,成員身份變得更多元化,各種背景都有(鐘聖雄,二〇〇七,頁九六)。此外,參與樂青的學生中有許多人後來也參與在其他各式在環境或社區運動之中,可以說是替臺灣的都市社會運動提供了新血。誠如一位運動參與者所言:「青年樂生聯盟,從來就不是一個有組織、有規範的團體,任何一個關心樂生保存議題的人,都可以對外宣稱他們是青年樂生的一份子。因此網路上那些高舉『正義旗幟』,對質疑者揮大刀的,也是樂青沒錯啊。」[6]的確,在臺灣藍綠惡鬥內耗的政治氣氛下,由於樂生保存運動對社會正義的堅持,使得它成為抱有社會使命感的青年一個社會實踐與自我實現的重要場域。

        至於保存運動對外界的影響則可以從以下三個例子來觀察。從二〇〇五年開始,樂生保存運動持續不斷地有藝文團體投入,試圖藝術交流的方式,一方面翻轉外界對漢生病的負面印象,另一方面則凝結樂生院民的感情與鬥志。歷年來在樂生院舉辦的藝術活動包括了「樂生影展」、「生命、音樂、大樹下」、「理想藝術節」、「樂生那卡西」等,這些活動將樂生院轉變成一個「不同世代與團體交流的藝術場域」(陳佳利,二〇一〇,頁三一三)。其中「樂生那卡西」更是由藝術工作者與樂生院民共同作詞作曲,並製作成「被遺忘的國寶」專輯。參與創作不但讓使院民「從傳統病患的被動形象,轉變成具主動創作力的藝術家」(同前)。事實上,樂青與院民長期以樂生院作為活動期地,並舉辦各種文化活動對外界發聲,對於轉變大眾對樂生院的觀感有很大的作用。

         其次,從二〇〇七年夏天,部分樂青成員開始推動成立「樂生博物故事館」,並於當年十二月十二日開幕。「樂生博物故事館」利用當時尚未被拆遷的王字型建築  (即主要的行政與醫療院所)作為展場,主要以物件、相片與文字等方式展示院民的日常活以及保存運動 。一開始,院民並不認同博物館的設立,因為博物館「隠含對保存運動的一種退讓與否定,似乎唯有即將消逝的文化與主體,才會迫切地採取博物館的保存策略」(陳佳利,二〇一〇,頁二九九)。然而,當博物館成立之後,院民卻不時主動擔任導覽工作,和參訪者分享自身的歷史。藉著回憶、分享控訴公部門不人道的對待,博物館成為部份院民獲得心靈忍藉的一種方式。然而,博物館的建立更大的意義在於將一直被隔離的樂生院,轉型成對公眾展示與解說的教育空間,引發大眾對於漢生病患人權的關注。

         除了博物館的建立外,樂青也在二〇〇七年夏天開辦了「樂生社區學校」,一方提供附近居民活動的公共空間,另一方面則「將『無用的大學生』之社會位置在此情境下轉變成為『社區老師』,『賴著不走的患者』轉成『樂生院的阿公阿媽』(姚耀婷,二〇一〇,頁一二六), 進而改變居民對樂生院的刻板印象,甚至進一步願意主動使用這個空間、參與樂生文化園區的設計規劃。「樂生社區學校」由來自北區各大專院校的學生義務擔任課程老師,發揮自己的所學專長,開設各種才藝課程,到二〇一〇年為止,總共舉辦了六屆,由於課程多元、收費低廉,廣受附近社區居民歡迎,據估計有三百個以上的學童參加過學校的課程。[7]雖然從二〇一〇年秋天,由於捷運的施工,使得上課使用的房舍出現許多裂痕,顯示出地層已經在滑動,造成安全上問題,因此社區學校不得不停止招生。然而,社區學校的確拉近了樂生院民與周邊社區民眾的關係。例如二〇〇八年十二月樂生開始拆除前夕,社區學校的家長還曾連署陳情。而樂生社區學校的學生、家長與工作人員在停招後仍組成了一個工作團隊,定期造訪院民,並不定期舉辦社區活動。

五、暫時的句點:城市改造與市民改造

        要對一個持續中的社會運動作出準確的論斷是不可能的,但是作者不得不在這裡劃下一個暫時的句點。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看到樂生院保存運動的不但改造了城市,也改造了市民。在城市改造方面,保存運動雖未能完整保存院區,但是它卻成功地突破了保存與發展的二元對立邏輯,在國家既定政策的強大壓力下保留了百分之四十的院區,替城市留下一片重新詮釋與理解漢生病人的歷史空間。在市民改造方面,在這八年的戰役中,藉由形成組織、街頭抗爭、藝文活動、成立「樂生博物故事館」與「樂生社區學校」等方式,樂生院民找到了串連他們生活經驗的語言,發展另類公共論述,並促使一般市民大眾正視弱勢者的文化與人權,重省都市社會正義的課題。因此,樂生院保存運動對於城市民主的建立而言,不能不說是一個重大里程碑。
         最後,讓作者以一首樂生院保存的運動歌曲來與所有關心樂生的朋友相互共勉,[8]並以之結束本文:

怪手啊挖 挖 挖 挖攏
捷運逼咱搬厝 心內
政府官員  侵害人權
你咁賠得起 你咁賠得起
咱就互相照顧 互相扶持 繼續拼下去
走街頭  走到瑞士 走到總統府
日本勝訴  咱的官員 也是踢皮球
政府官員  侵害人權
你咁賠得起 你咁賠得起
咱就互相照顧 互相扶持 繼續拼下去!

參考文獻

姚耀婷,二〇一〇,《重思治理術與日常生活實踐:以樂生/新莊對立語境為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所碩士論文。 
陳佳利,二〇一〇,身障者之再現與發聲:論「樂生故事博物館」之展示建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八十期,頁二八七﹣三一九。
陳歆怡,二〇〇六,《監獄或家?-台灣痲瘋病患者的隔離生涯與自我重建》,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鐘聖雄,二〇〇七,《樂生願:漢生病患的家園保衛戰》,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Fraser, N. (1993). Rethinking the Public Sphere: 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Actually Existing Democracy. In B. Robbins (Ed.), In The Phantom Public Sphere.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Hayden, D. (1995). The Power of Place: Urban Landscapes as Public History. Cambridge: MIT Press.
Sandercock, L. ( 1998). Towards Cosmopolis. West Sussex: Wiley.






[1]監察院案號一〇一教正〇〇一五糾正文,審議日期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這紙糾正文留下了許多曖昧不明甚至邏輯倒錯之處:例如第一項理由明白陳述機廠選址不當,但是後三項理由卻又指責衛生署遷置院民不力,以及捷運局在社會壓力下棄守「工程專業」而導致公共安全的問題云云。更矛盾的是,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的新聞稿中又建議捷運局「應研提施工補強方案,徹底解決邊坡安全問題,並儘速復工,避免已開挖之邊坡因連日豪雨造成大量滑動。」然而, 儘管監察院的糾正案有上述諸多怪異之處,捷運機廠選址錯誤仍是該案中最關鍵的要旨,這個糾正案因此有力地反擊了新北市政府(前臺北縣政府)與臺北市捷運局關於捷運機廠設於樂生院
之必要性的種種說法。
[2] 本文樂生院保存運動事件的資料來源,除特別標明外,乃整理自《快樂.樂生 ﹣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檢索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以及《苦勞網》歷年來有關保存運動的新聞稿,參見http://www.coolloud.org.tw/tag/樂生保留自救會(檢索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及http://www.coolloud.org.tw/tag/青年樂生聯盟(檢索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3] 漢生病(Hansens Disease)即俗稱麻瘋病(Leprosy)在醫學領域的正式名稱。由於中文「麻瘋病」這個字眼帶有歧視的意味,因此本文以採用「漢生病」來指稱這種疾病。
[4] 例如曾任新莊市長的蔡家福就擁有「家福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家欣建設」與「元福建設」等開發公司。
[5] 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8/12/04/stillhere/(檢索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6] http://minke33.blogspot.tw/2007/03/blog-post_20.html(檢索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7] 「樂生社區學校」的課程可參考http://loshengschool.blogspot.tw/search/label/社區學校課程(檢索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8]歌名為:〈你咁賠得起?〉,詞由青年樂生聯盟、黑手那卡西及樂生院院民共同創作,曲改編自日本 時代〈樂生院之歌〉。收錄於《被遺忘的國寶》,發行人: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發行日期:二〇〇五十二月二十五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從文化地景到地景的文化政治

從十七世紀以來地景一詞在西方指的是視覺可見的土地、以及這種視覺方式所發展的繪畫或庭園。 在這種字義下的地景,強調的是特定框架視野的方式、觀看地勢的角度、甚至是理解世界的觀點。到了二十世紀初,由於美國地理學家卡爾.紹爾( Carl Sauer )的倡導,地景這個用語進入了人文地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