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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景實作與都市想像之重塑:中港大排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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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大排是新莊在新自由主義都市治理下第一個重要的地景營造計畫,但它既非真的河道,也非假的河道;或者也可以反過來說,它既是真的河道,也是假的河道。它是一幅虛擬地景、一片奇觀、一處遊樂場,是一個沒有原物的擬仿物,是在超真實世界中的一個典型場景。中港大排的地景營造不但複製了想像中的清溪川、複製了想像中的農業往昔、複製了想像中的自然生態環境,也複製了想像中的參與式民主。更重要的是,這片擬仿地景掩飾了一個現實:真正的新莊就是中港大排,中港大排周邊的地景其實跟它一樣,真實空間與想像空間已經結合在一起了,成為擬像化的超真實。以批判性地景的策略(地景是面紗)對中港大排進行拆穿或解秘,仍然難以突破新自由主義在這裡佈下的厚重意識形態地勢與地貌。面對這個令人眩目迷惑的超真實情境,為了要找到進步政治的空間,我引用了索雅( Soja 2004 )的第三空間知識論視角作為出發點來分析中港大排的地景。 索雅認為空間乃是權力佈署與運作不可或缺的場所。當權者往往利用生產與再生產差異,創造並延續了社會與空間的區隔,以維繫他們的權力。傳統地理學的空間知識論若不是過於執著於科學方法可以客觀精確度量的空間,就是只聚焦在人類心靈中對空間的主觀認知或構思;但是這兩種模式都在理解空間與權力的關係上都力有未迨。索雅因此提出了第三空間知識論,在結合了前兩種模式之餘,又添加了主體能動性其開放其他的可能性,他稱之為「真實且想像」的空間,被支配者就能夠在「真實且想像」的空間中,擾亂支配者製造的差異、拋棄支配者所界定的主體,並重新定位自己,開拓更多的進步政治運動可能性。就地景的分析而言,第三空間知識論可以連結上英戈爾德( Ingold 2000 )寓居視角的概念,這個概念強調我們必須以實作與操演的角度來理解地景。英戈爾德主張,地景就是寓居,因為我們不是從外部觀看地景,而是身處其中環視我們的世界,用自己的想像力塑造出有關地景的概念。 寓居視角在知識論上破除了地景「觀看之道」論述中主體與客體、心靈與物質、文化與自然這些二元對立的假設,在生活的、「真實且想像」的空間中直面超真實,因為現實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作操演出來的,因此具備了轉化真實與想像兼具的地方,改造我們生活空間的潛力。因此,要分析中港大排的地景,我們最好從寓居地景的角度出發,了解在地居民的生活實作,創造了什麼樣的地景現實。在本章的後半部,我以一個在地志工團體「新莊社大溼地...

都市化與新莊地景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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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的研究目的乃是都市化與新莊地景演變之間的交互關係。本文首先從 「行星都市化」理論觀點指出,都市化的分析單位不應區分城市與鄉村,而是把所有地區的社會與環境的演變都同時視為都市化的結果以及促成都市化的原因,每個地區之間都因為各種不同的歷史與地理因素產生交互的影響。經濟發展形成了群聚的城市及以周邊,而城市與周邊的區位關係則支持了經濟的發展。其次,本文說明了地景研究的意涵,指出地景除了本身物質性形式的生產過程需要放在都市化過程理解之外,它作為一種閱讀的文本,也是一種社會性的建構,藉由觀看之道對於觀者起了一種將社會關係自然化的意識形態作用。結合上述理論,本文建立了分析新莊地景變遷的研究視角。 研 究結果發現,新莊地景的變遷和三種不同主導性都市化過程有關,包括農業都市化時期( 1720-1950 )、工業都市化時期( 1950-1990 )以及 拼 裝都市化時期( 1990-2020 )。在農業都市化時期的前期,由於對中國大陸米穀出口,在新莊 產 生了北台灣第一條商業市街,而在後期則由於農業改良以及對日本的米穀出口維持了新莊市街的活力以及大部 份 的農業地景。在工業都市化時期前期,由於擔任了國際加工基地的角色,新莊由於工廠的興建以及城 鄉 移民的湧入,使得地景 產 生了重大的變化,同時因 為 缺乏實際的規劃而呈現失序的狀態。到了 拼 裝都市化時期,在發展型新自由主義邏輯的影響下,地 產 資本主導了地景的發展,隨著兩條捷運線的興建,出現了「後工業」的工業區以及各式主題式集合住宅,但是同時也留下了頑 強 抗拒遷移的大量農地工廠。總之,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新莊的地景由於外在政治經濟的影響而變化,帶來了各式人口與地景樣態,在堆疊與塗抹的過程中形成了今日複雜多元的地景形式以及都市經驗。在這三個階段中,本文分別解釋了地景物質形式在特定時期所具有的象徵意義;此外,本文也從居民訪談或者地方文學的文本中,嘗試理解居民如何詮釋新莊地景的意義。 最後,期待經由本文對新莊地景變遷的研究,能夠讓都市規劃、景觀建築以及人文地理學等領域的研究者更深入理解我們平日生活其中、視而不見的日常地景,在都市發展與社會治政經濟運作中所起的作用。 (本文發表於2022國土規劃論壇,若需全文,可向版主索取 )

文化治理及其不滿:新莊街之都市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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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治理乃是 城市治理 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標在於支持經濟發展或政治秩序穩定。但是在新自由主義都市化脈絡下的 文化治理,經常產生許多社會問題,諸如縉紳化、迫遷、公共資源分配不均等 ,因而也引發了質疑治理模式的都市運動。藉由新北市新莊街之個案研究,本文探討這種都市運動產生的機制及其對文化治理所造成的影響。通過對新莊街文化治理的歷史回顧,以及本文作者們對新莊街都市運動的觀察、參與及反思,本文檢視了地方政府政策形成的結構性因素、行動者空間意識形成的原因、都更案爭議與協商的過程,以及都市運動的政治與社會效應。新莊街的研究結果顯示,文化治理固然有助於國家文化領導權塑造以及資本主義積累體制的維繫,但是它也開展了新的鬥爭場域,並創造了認知、爭取與實踐城市權理念的機會。 關鍵詞: 都市治理、新自由主義、城市權、空間意識、文化資產 (本文刊於《文化研究》第34期,共同作者為張耕蓉)

拼裝塭仔圳:產業群聚與非正式都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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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文請參見 《台灣社會研究季刊》118期) 本文從一個基本問題出發:非正式產業聚落在某個地區的演化,其空間與社會上的邏輯為何?通過拼裝都市論的視域,我想要探究,塭仔圳地區的社會與空間是如何發展的?它與新莊的都市化過程有何關連?本文檢視了新莊地區金屬製造業空間群聚的發展、塭仔圳工廠的跨界(正式/非正式、農業/工業、區內/區外)生產網絡、塭仔圳廠房的需求與供給機制、以及地方政府對未登記工廠的處理。經由上述四個面向的分析,本文研究結果可以歸結如下: 塭仔圳是一個「臨時性棲地」,是當地製造業廠商與地主在新莊都市化過程中挪用的一個時間/空間縫隙 。就時間縫隙而言,是從 1980 年代到 2015 年這三十餘年之間北台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時機;就空間縫隙的言,則是這三十年來因防洪管制所形成、在都市土地管理上的空白地帶。這個由於偶然因素而形成的時空縫隙,在國家法治的例外狀態下,成了產業發展的基地。而這個基地和新莊的金屬製造業發展密不可分,它可以說是新莊的都市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拼裝體。 具體而言,塭仔圳內的金屬製造業者的生產網絡乃是緊密地和新莊地區整體的生產網絡結合在一起,建立在母廠與塭仔圳加工廠之間綿密的合作關係。這種合作關係乃是由塭仔圳特殊的非貿易互賴所建立,特別表現在三個面向,包括生產網絡催生出的空間、區位流動所形成的社會關係、以及土地非正式利用下的組織創新。至於在廠房的供需方面,由於洪水平原區的禁建限管制,加上農地遭受周邊工廠廢水的污染,塭仔圳地主為了「地盡其利」,於是便委由所謂「二房東」興建違章鐵皮廠房,提供新莊地區大量需要廠房的小型工廠廠商,形成了大片的非正式產業地景。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基於地方人口就業、民意代表壓力、相關管理單位意見不一致等因素,對於塭仔圳的工廠長期以來採取放任模糊的政策,一方面默許違建存在,二方面仍課徵營業稅、營所稅、房屋稅、土地稅等。最後,在上述產業地理群聚的內生力量、土地市場的供需法則、國家的產業政策、都市規劃的空間治理、農地地主與小型製造業者的生存策略、塭仔圳的空間區位、大台北防洪計畫、農地休耕等諸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了這個挪用時空縫隙的臨時性棲地。 藉由塭仔圳的經驗研究,我想指出非正式的產業群落確實有其獨特的經濟群聚特性,而且它並非都市發展中產生的問題,反而是都市發展過程的動力之一。當然,塭仔圳的發展有其獨特的時空背景,未必能全面解...

《空間正義》譯者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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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為Edward Soja所著,由我和二位研究生合作翻譯,前言由我負責撰寫) 正義是什麼?如何才符合正義的原則?這乃是在哲學、法學、甚至神學上千古以來爭論不休的問題。然而,即使很少人能把這個概念說個明白,正義卻也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不斷追求的一個觀念與理想。遠的不說,在近年來與我們切身相關的種種公共政策的議題上,正義這個用語就反覆不斷地出現在公共論述上,信手拈來的例子就包括了社會正義、經濟正義、環境正義、居住正義、世代正義、工作正義、土地正義、乃至於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轉型正義等。姑且不論這些政治或運動標語實際的內涵與指涉為何,但社會大眾對於所謂正義的渴求與呼喚,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這幾年間,隨著哈佛大學教授邁可.桑德爾 (Michael J. Sandel) 《正義:一場思辯之旅》 (2011) 譯作的引介,以及桑德爾本人數度來台的訪問,正義的概念與原則,也逐漸在台灣受到一定程度的關心與討論。不過這裡要先說明 一下,我們這裡所談的正義並非罪刑學上的應報正義 (retributive justice) ,而是關乎社會資源的分配正義 (distributive justice) 。 桑德爾是社群主義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對當代自由主義哲學家約翰.羅爾斯 (John Rawls) 的分配正義觀念提出了批判,後者知名主張是,當個人處在一個假想的「無知之幕」之後,因為無從考慮自己現實的身份地位或命運,因此對於社會運作原則會訂定某種「契約」,使不幸的人遭受不幸的程度降到最低,而這便符合了正義的理想。桑德爾對於羅爾斯的主要不滿在於,個人的存在並非如羅爾斯所設想那樣,像是互不相干的獨立原子,相反地,個人的存在是由社群所界定的,同一社群內的人互相負有責任與義務,正義的原則必須建立在社群成員對於道德與共善的思辯之上。 其實還有另外一位在台灣知名度未若桑德爾這麼高(可能因為不是哈佛的大教授)的政治哲學家艾莉斯.瑪利安.楊 (Iris Marion Young) ,她從更根本的立場對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提出判判。 她在頗具影響力的《正義與差異政治》( 2017 , 英文 原著出版於 1990 )一書中,同意社群主義者對於自由主義的批判,但是認為社群主義的理想容易產生對內壓抑差異、對外排斥異己的後果,結果反而不利正義社會的形成。此外,她也批評羅爾斯的分配正義模型,認為正義的重點...

空間運動中的社會設計——美華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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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修改後刊於《2014-2018台灣景觀選-論述部份》(2019)]             建築設計、景觀設計、與都市設計等關乎空間的設計專業,到底能在多大的程度上,為社會負起責任、為邁向更理想的世界盡一份心力呢? 本文試圖藉由檢視一個不太引人注目的個案,來探索空間、社會與設計之間的關係,以及空間設計在社會轉化中可能扮演的角色。這個個案,就是位於新北市塭仔圳地區的美華新村。 空間(社會)運動?社會(空間)設計?         在進入美華新村的故事之前,我想先解釋一下本文標題中的兩個用語:「空間運動」以及「社會設計」。一般人應該比較習慣「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這兩個詞,而且大部份人可能覺得社會運動與空間設計是兩件毫不相干的事情。我在標題中刻意使用空間運動與社會設計這兩個和傳統用法形成對比的字眼,一方面是想說明,近年來社會運動愈來愈意識到都市空間產生的不平等問題,二方面則是想強調,其實現代空間設計專業的起源,和社會問題的解決息息相關。         空間使用方式如何造成社會的不平等,近年來逐漸為社會科學界所認識。早在1960年代晚期,法國的哲學家列斐伏爾(Henry Lefebvre)就提出了這個看法。列斐伏爾(1976)主張,城市的空間生產,乃是資本主義為了創造其根本利益的一種手段,而且其空間後果經常造成社會資源的不均等分配。舉例而言,從十九世紀中期奧斯曼男爵為巴黎所作的大規模清除式規劃開始,世界各地的市政當局就經常藉由都市規劃的手段,將勞工階級的住宅強遷到城市的邊緣,並把市中心留給資產階級以及統治者來使用。其後,美國地理學家哈維(David Harvey, 1973)也指出,都市規劃的常態運作,往往藉由土地使用分區、都市更新等手段,將公共資源導向偏坦富人與有權勢者的一方;而窮人與其他弱勢團體,則在健康、教育、與福利等公共服務的提供方面,相對遭到漠視或邊緣化。因此,爭取城市空間的生產與塑造權力,就成了弱勢團體進行鬥爭的一個重要場域。這種為改變城市空間而興起的都市社會運動,在二十世紀晚期越來越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