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你喜歡LA嗎?

昨天在討論LA這個"後現代城市的原型"時,有學生問我:"老師,你喜歡洛杉磯嗎?"我當時楞了一下,因為好像我自己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結果,我只好給了一個比較迴避的答案:"我住過的地方我都會學著去喜歡"。我住過哪?回憶一下,十九歳以前住在木柵,大學在淡水住了五年,當兵在宜蘭住了一年半,出國在LA住了五年,回國後又在台中住過三年,最近則搬到新莊。其實在每個地方,只要找到了一個生活模式,似乎都可以住得下來。

但是若要正面回答我是否喜歡LA,我想我會給一個比較"後現代"的回答:我和LA同時存在兩種關係,作為觀光客的我,以及作為移民的我(觀光客和移民在此是一種比喻)。作為觀光客,我覺得LA是個沒啥看頭的地方,出了混亂的機場之後,就是無止無盡的高速公路,很久才會到一個景點,在景點與景點之間的地景則是平凡無奇,就像台灣省道兩旁的景色一樣。作為觀光客的我,不會喜歡LA這種地方,也許它還稱不上是一個"地方"哩。

但是作為移民的我,LA則是個住起來蠻自在的地方。首先,終年涼爽氣候便讓人很開心。再來,只要有一輛車,其實日常生活還相當方便。你可以去一般的超市,或是專賣高檔食材的超市,在家做飯是很愉快的事。第三,LA真的是一個很多元的城市,雖然不同的族群會住在不一樣的地方。要吃道地的各國菜餚,你可以去逛小東京、墨西哥城、韓國城、中國城、小台北、小西貢,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XX城與小XX。另外,在LA要比在美國其他城市自在還有一個原因:白人人口只佔40%,其餘都是墨裔、亞裔或是非裔,所以種族歧視的問題在這裡比較不明顯,當然啦,這也是因為大部份的白人中產階級都把自己關在gated community裡面。

我想我沒有辦法用"喜歡"或"不喜歡"在描述我對LA的感覺,但是我會肯定它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地方,如果你有時間和意願體會的話。

3 則留言:

  1. 如果回答"喜歡"或"不喜歡"就變成"現代"了
    突然發現這是"後現代"課程的陷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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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問這個問題的就是我啦!!!
    (舉手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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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對啊有一種說法就是"either or"是現代
    "both and"是後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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